美剧屋 各班级:
根据《美剧屋 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》(浙商大教〔2007〕184号)文件精神和《美剧屋 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》,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审核认定,现将美剧屋 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审核结果公示。公示时间2013年5月24日—5月30日。
如有疑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美剧屋 创新学分工作领导小组。
联系人:舒老师 电话28008758,邮箱地址:[email protected]。
附件:人文学院2012-2013(2)创新学分8.xls
美剧屋
2013.5.24